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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机床业升级的最大受益者 |
| (时间:来源:易想商务信息中心 时间:2007-10-14 21:5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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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行情,资讯)1月8日公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通知》,公司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退还50%的办法。沈阳机床及主要控股子公司中捷机床有限公司、沈阳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2008年将享受此优惠政策。 评点:
1、数控机床退税明显提升每股收益
国家关于数控机床专项产业政策在06年年底出台——财税[2006]149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列入本通知附件的数控机床企业生产销售的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退还50%的办法。退还的税款专项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和数控机床产品的研究开发”。 该项政策对数控机床行业的骨干企业有较大的正面影响。沈阳机床06年前三季度数控机床在主营收入中的占比为42%(在主营业务利润中的比例为63.7%,整体上数控机床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我们预计公司06、07、08年数控机床的销售收入将分别达到26亿元、37亿元、51亿元,根据估值模型的测算,从2007年到2009年,公司每年数控机床的退税额约为6400万元、8300万元、12000万元,相应增加每股收益0.12元、0.24元、0.35元,分别占当期每股收益的15%、18%、20%。
2、企业所得税法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1所得税率从33%降低到25%
2006年12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企业所得税法草案,2008年将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设定为25%。两税合并使沈阳机床公司所得税率从33%降低到25%,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从2008年开始体现,根据我们的估值模型,所得税率降低8个百份点,增加每股收益约0.07元。 2.2工资据实扣除减少应税所得
新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规定,在工资支出上,改变目前对内资企业实行的计税工资制扣除,而改为按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据实扣除,避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重复征税问题。内资企业实发工资高于计税工资标准,超过部分也可以从应税所得中扣除,从而相应免交这部分企业所得税,减轻了效益较好的内资企业的税赋。
按照相关规定,东北地区自2004年7月1日起,企业的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为每月人均1200元。机床行业近几年发展迅速,职工收入也相应增加,我们假定2006年沈阳机床的人均税前收入为2000元,05年沈阳机床在册员工约8300人,搬迁到新区后,因机构撤并,估计还会有所减少,暂按8000人计算,新税法将使企业少交0.8×(0.2-0.12)×12×25%=1920万元的所得税。 2.3研发费用150%抵扣应纳所得税额
新税法(草案)规定研发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的1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我们预计公司将充分充分利用这一政策,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2006年沈阳机床研发费用约为1亿元,我们预计沈阳机床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将从06年的1.8%逐步提高到08年的2.3%,达到2亿元左右。谨慎测算这一规定下可少交所得税约1200万。
3、投资评级
在主要考虑了增值税返还、所得税税率下降的因素后,我们对公司07、08、09年的业绩预测进行了调整,预计相应的每股收益为0.78元、1.29元、1.88元,1月4日收盘价22元,对应动态市盈率分别为28倍、17倍和12倍。 根据DCF-DCF估值模型,调整后公司内在价值为26.03元,我们继续看好沈阳机床在国家机床行业的龙头地位及其未来发展前景,维持短期“增持”,长期“买入”的投资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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